临沂耀中高级中学建设项目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临沂耀中高级中学建设项目二期地块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西夏庄村,地块中心座标:E118.310535°,N35.232004°,地块面积为22055平方米(2.2055公顷),地块东侧北部为空地,东侧南部为农田;地块西侧北部耀中高级中学一期已建设部分教学楼,西侧南部空置,暂未开工建设;地块南侧为农田,种植小麦、玉米、花生等农作物;地块北侧为住宅。
根据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搜集的资料,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空地等。2012年至2024年,地块内为农田,种植小麦、花生、玉米等农作物;地块中部一处水塘;2025年至今地块中间水塘填平,地块东南角种植花生,除东南角外地块整体闲置。
调查地块拟规划建设临沂耀中高级中学二期,地块规划为学校用地。根据《关于做好山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19〕129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原土地用地用途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变更为住宅用地(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用地规划代码为“R”开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地规划代码为A开头)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参照上述有关要求执行;同时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和《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全市建设用地士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临环发[2020]19号)中强调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需要积极组织和督促地块使用权人等相关责任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依据以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山东东都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临沂耀中高级中学建设项目二期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5年11月,山东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收集相关资料,对现场进行了踏勘、人员访谈,对地块进行污染识别。通过历史影像及人员访谈,地块内历史及现状用地性质清晰,如下:2012年至2024年,地块内为农田,种植小麦、花生、玉米等农作物;地块中部一处水塘;2025年至今地块中间水塘填平,地块东南角种植花生,除东南角外地块整体闲置。本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无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行业等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潜在污染源。
在地块内布设10个快筛点位,并在地块东侧设置1个对照点,对地块内及对照点表层土壤进行PID和XRF快速测定,快速测定结果与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相吻合,可以进一步印证前期调查结果。
综合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